2015年1月21日 星期三

Allen J. Frances,:讓心靈與靈魂重回精神醫學:全人照顧

Allen J. Frances,讓心靈與靈魂重回精神醫學:全人照顧(Putting the Mind and Soul Back Into PsychiatryCaring for the whole person

這是Allen J. Frances, M.D. 2014年12月2發布於其部落格「拯救正常(Saving Normal)」的文章。


  所有的醫學都應該是生物/心理/社會取向。疾病永遠不只是一種生物學現象:超過80%的健康預後決定於經濟、社會、和行為因素。

  心理社會因素在精神醫學特別重要。希波克拉底2500年前即指出,「理解有疾病的人」遠比「理解此人罹患的疾病」更重要。

  近年來,精神醫學已經完全接受了美國精神醫學會前任主席曾絕望地稱之為「生物/生物/生物(bio/bio/bio)」的模式。NIMH巨額的研究預算已完全投入了生物學化約論的大腦和基因組研究。

  Pat Bracken是愛爾蘭的精神科醫生和哲學家,他主張把心靈(mind)和靈魂(soul)再帶回精神醫學。


  Pat寫道:「我相信精神醫學正將自己逼入死角。製藥公司運用其強大財力將精神醫學塑造成只為了滿足製藥企業的需要,而非患者的最佳利益。大量投資於遺傳學及神經科學的研究,實際上並未產生任何足以帶來病患臨床價值的結果。

  事實上,我們反而在倒退。狹隘地專注於生物學研究已導致嚴重忽視精神疾病的社會、文化、及心理層面。在美國,製藥業影響力巨大,造成不正當的支付系統,有證據表明很大程度上精神醫療照顧已等同於提供一個DSM的診斷及藥物處方。

  紐約時報在2011年報導一個故事,一位精神科醫生陳述必須訓練自己不要太接近自己的病人,也「對病患的問題不要太感興趣」。而他的角色只是檢查診斷和調整用藥。

  化約論(reductionism)現在主導了精神醫學的理論及實務,其實本質上是意識形態:它不接受觀念的挑戰,也不受實證研究支持。其主導是通過藥廠聯盟的持續資助讓專業性研究更加偏向「生理疾病(medical)」而遠離醫學的其它部份。
註:化約論,Reductionism,又譯還原論,這種哲學思想,認為複雜的系統、事務、現象,都可以將其分解,先理解和描述其各組合成分,回推後自然能理解其原先母體。化約論應用於精神醫學,即是欲了解精神異常,即了解其組成的情緒、思想、行為、動機----,再分解則研究上述精神現象對應的大腦機制,再分解則探討神經傳導物質、大腦腦區及其連結方式、大腦結構、腦神經代謝重生、遺傳模式----。此生物學化約論正是目前精神醫學的顯學。與其對應的則是整體觀(holism),主張系統(宇宙、人體、人類精神現象等)不論如何分解,各部分的總和不可能等於全體,在向上統整的過程中,會浮現新的性質,必須用完全不同的方式來探討,無法由其組成元素的性質推衍而得。心理學法則如精神動力論、行為制約、動機增強削弱、不合理信念形成妄想之機制----等,皆是整體論在精神醫學的實踐。

  我們必須掌握的是當我們把「精神(mental)」這名詞置於疾病之前,我們所作的事很重要。我們正在描繪人類經驗中主要針對關係、意義、及價值的苦難。而且雖然我們必須經由神經系統的運作才能體驗這一切,但對大腦的知識不能幫我們更了解這些苦難的本質。

  大腦是必要的,但它不是人類經驗的充分條件。我們是肉體構成的生物,但我們也受文化塑造。我們在語言、文化、歷史、及與他人的關係之中成長為人。這些也影響我們如何經驗自己、如何面對周遭世界,也不能以生物學名詞作化約論方式的解釋。

  要求精神醫學應該純粹成為「臨床神經科學(clinical neuroscience)」,只是教條式說法,而不是真正以科學方法探索我們面臨的這類問題。

  我們需要培養發展的精神醫學,應將關係、意義、及價值視為主要重點。我用「詮釋學(hermeneutic) 」 這名詞來形容,請參見

(註:詮釋學(hermeneutics)一詞源自赫爾默斯(Hermes),這是希臘神話中諸神的一位信使的名字。祂的任務是傳遞希臘諸神的訊息和指示給人們。因為諸神的語言和人間的語言不同,因此祂就要翻譯和解釋訊息。詮釋學在古代也成為一門關於理解、翻譯和解釋的學科。)

  如何作到此一步則是個挑戰。循證醫學(EBM)專注於有控制組的研究和薈萃分析(meta-analyses),並未證明它強大到足以保護精神醫學及一般醫學免於腐化。甚至有人說,EBM本身已「破敗(broken)」了。

    我們協同我們其他醫學學科的同儕們,需要發展更深刻形式的批判性評估。我相信任何專業只要針對普通人的生命擁有權力,對於自己行業的歷史、假設、價值觀、及做法,都應該以有組織的方式持續批判式反思。一個成熟的專業不應該畏懼這種自我批判。我們需要受訓練的執業者勇於質疑和懷疑、挑戰他們的老師、並將與第三方有財務關係視為不當行為。

    更正向地來看,在「神經學狂熱(neuromania)」和DSM興起之前,我們的學科已有過觀念爭執的豐富歷史。Karl Jaspers在這方面的成就斐然,我們許多前輩也曾奮鬥發展不屬於化約論的精神醫學理論與作法。例如,偉大的瑞士心理學家Medard Boss曾在二次世界大戰後努力發展一個精神醫學的詮釋學。我們不必重新發明輪子。一個批判精神醫學的運動正方興未艾,現在正成為改變我們這行業的正向力量,請參考www.criticalpsychiatry.co.uk

註:其實DSM一直是由現象學方式切入分類與診斷,已註定屬於整體論的應用。但因無生物學特徵性檢驗,診斷之信度效度都常受質疑,或因此而自卑,以NIMH為代表的勢力則轉身擁抱神經科學慣常的生物學化約論。其實如本文所述,對大腦細部機制再怎麼了解,也不能讓我們更理解人類行為,更不可能因此而解決精神疾病的治療。此趨勢最大的後遺症即是藥物成了精神醫療實務上的唯一療法。

  我相信,我們需要發展專注於關係的臨床實踐,我們也必須承認在精神醫學由診斷引導的實踐有其局限性。這不是反醫療,只是接受精神健康工作需要不同的東西。我們需要為我們的學員培養談判技巧,鼓勵他們以積極而不防禦性的方式參與方興未艾的消費者運動。我們必須接受「精神醫學已嚴重傷害了許多它的病患,其專業的傲慢應該被指責和反抗」。針對我們的學術和臨床實踐,我們需要培育懷疑、質疑、及批判性反思。

  一個經詮釋的精神醫學是由醫師、病患、照顧者、及其他專業人士共同奮鬥以確定哪些研究、教學、及服務模式最合適。我也相信我們應該努力擺脫命令強制介入的權力。這並不是否定有時候基於安全人們需要被照顧,甚至違背自己的意願,但沒有科學或道德的理由要讓醫學專業者負責這一點。

  我並非宣稱有單一答案能解決精神醫學的所有問題,但若我們要找到藥方來治癒我們當前的弊病,下述行動將至關重要:
(1) 與其它正努力拯救醫療業免於受製藥業腐化的其他醫生合作
(2) 找到積極方式與茁壯中的國際消費者運動互動,並從中學習
(3) 我們對於生物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的參與應平衡
(4) 培養發展以關係、意義、和價值為中心的臨床討論
(5)    尋求擺脫現在加於我們身上的強制權力,並針對「如何照顧人們直到他安全渡過危機的時刻」,促使公開辯論。


  謝謝你,Pat。我們必須回到全人治療,不只局限在他的大腦迴路。大腦參與了我們作為的一切,決定了我們是什麼,但它本身也受到我們的心理和社會背景所影響。

  我們同樣必須對抗那些錯誤推薦相反又極端心理社會化約論的人。無心靈的精神醫學和無大腦的精神醫學都同樣地誤導人並造成禍害。


(註:兼聽則明,偏聽則暗。Allen在此仍要拉回來,提醒一味生物學掛帥固然不當,宗教信仰式篤信心理社會因素決定論也同樣失於偏頗。不同個案可能有不同的致病決定因素,有的生物學遺傳學因素居主要,有的則為壓力源或環境因素。應視個別個案的不同狀況來判斷病因,也要避免受自己的成見影響,如何執其中道作診斷與治療,是每個臨床工作者的重大課題。)

2015年1月12日 星期一

英國心理學會強調精神病經驗的心理社會因素,請看Allen J. Frances 對此的評論

背景說明:
DSM-5推出前已激起諸多爭論,當時NIMH聲言DSM-5無法反映精神疾病的神經學最新研究成果,推出自己的研究領域準則 (RDoC),反映了偏重精神醫學生物學病因的看法。而英國心理學學會不甘示弱,也反擊聲言要為精神醫學的診斷進行典範轉移,強調心理社會因素才是個案精神痛苦的核心,不贊成DSM的以統計方式所作診斷分類,這是偏重精神醫學的心理社會因素的看法。其宣言內容請看:

  英國心理學會最近發表一份報告「瞭解精神病與精神分裂症(Understanding Psychosis and Schizophrenia):為何有些人聽到聲音、相信別人覺得奇怪的事、或看來與現實完全脫節。」它質疑我們針對精神疾病的思考方式及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原文摘要見www.understandingpsychosis.net。為此Allen J. Frances, M.D. 2014-12-15在其部落格「Saving Normal」發表文章作回應,內容精闢,頗多可供精神醫療從業人員參考之處。今將其譯出,以供參考。(明體黑字為Allen 的文章, 黑楷體為Allen引用Anne Cooke的文字,譯註則用藍楷體呈現)

  「針對英國心理學會的報告:「精神病(Psychosis)如何最佳理解奇怪經驗」,並陳對此的正反意見(Pro/Con: British Psychological Society Report On 'Psychosis' How best to understand strange experiences )」,原文請見


  「精神病(psychosis)」和 「精神官能症(neurosis)」的原始字源及當前用法一直令人混淆。「精神病(psychosis)」字面上表示「靈魂」或 「心靈」 的疾病,但 100 年以這名詞只被用來描述至少部分成因是大腦功能障礙最嚴重形式的精神疾患。

  「精神官能症(neurosis)」的字面意義則是神經的疾病(註:故舊譯神經症),但 200多年以來,這名詞已被用來描述一群多較輕微的精神疾患,它與任何腦病相比都更明確與「心理學(心靈的研究)」或社會壓力有關。

  「精神病(psychosis)」一詞應如何使用,近年來很混亂也爭議很大,甚至被懷疑根本應廢除。

  英國心理學會的臨床心理學心理社會部門最近發表一份報告「瞭解精神病與精神分裂症(Understanding Psychosis and Schizophrenia):為何有些人聽到聲音、相信別人覺得奇怪的事、或看來與現實完全脫節。」此文由Anne Cooke編輯,它由心理學的觀點來看這些經驗,並質疑我們針對精神疾病的思考方式。它可由下列網址免費下載www.understandingpsychosis.net

  Anne 支持這份報告,而我(Allen)將批評它的看法。

  Anne 文中寫道:

   我們的報告有兩個主要目標。首先,它想為那些有這類經驗而被我們認定有精神病的個案及其家人提供資源。其次,我們希望它將不僅在精神健康服務,也在更廣泛的社會層面導致重大變化。

  我們的夢想是這報告將帶來各方態度的根本改變,讓有這些經驗的人不再面對偏見、恐懼和歧視,而會發現他們能得到周圍的人心胸開闊地接受與協助。
  本報告由一群來自英國八所大學與國民健康服務部門的傑出臨床心理學家執筆,也有一些曾有精神病親身經歷的人參與。它回顧目前的知識,其結論對於我們理解「精神疾病」的方式及心理健康服務的未來都影響深遠。
  許多人相信精神分裂症是一種可怕的大腦疾病,使患者變得不可預測及有潛在暴力危險,並且只能經由藥物控制。但此報告概述了最近的研究,提示了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此報告宣示:
我們認為「精神病(psychosis)」的問題,即聽見聲音、相信別人覺得奇怪的事、或看來與現實完全脫節,也能經由我們理解其他心理問題(如焦慮或害羞)的相同方式來理解。
精神病(psychosis)常是創傷或逆境以某種方式衝擊到我們經驗與解讀世界的方式而反應產生。
精神病(psychosis)很少導致暴力。
沒有人能肯定是什麼造成了某一特定人的問題。唯一的方法就是與他一起坐下來試著找出此問題。
提供的服務不應堅持個案看待自己生了病。例如有些個案寧願自己的問題看成人格的一部分,有時讓自己陷入麻煩,但他們並不想改變。
我們需要投入更多來預防不平等待遇和兒童虐待。若資源只集中於治療現存的問題,就像費力想擦乾地板卻讓水龍頭持續嘩啦嘩啦開著。
  精神病可經由理解其他心理問題(如焦慮)的相同方式來理解,這是近年來最重要的發現之一,我們提供的服務需要作相應改變。過去我們經常視藥物為最重要的治療形式,雖然藥物有其重要性,我們現在需要專注於幫助每一個人,使他們理解自己的經驗,並找到確實有效的幫助。
  感謝你,Anne 。我歡迎你努力澄清並去污名化「精神病(psychosis) 」這令人困惑的術語,我也衷心同意針對所有經驗最重要的是關注其心理與情緒的意義,並瞭解其發生的社會背景。

  但我擔心你的報告將製造出意料的眾多問題,而可能無意中延續而非消除這定義混亂和污名化,特別是那些有精神病經驗又屬最嚴重損害的個案

  最根本的問題是此報告太鬆散也不專一地使用「精神病(psychosis)一詞,把很多極不相同的狀況混為一談,這些狀況只要給予分別診斷都能更佳理解。

  我能想到至少六種不同方式運用「精神病(psychosis) 」一詞,每個在嚴重性、長期性、臨床意義、病因、及治療都明顯不同:


  用法一:精神病(psychosis)常被誤用來描述偶爾經驗到幻覺的任何人。這忽略了一個事實:一般人群中10%自我報告曾有過幻覺經驗,而20%曾與天使或魔鬼有直接接觸。參見http://abcnews.go.com/US/story?id=5833399我們已忘記歷史上最偉大的領袖們有些有幻覺經驗,包括巫師、聖徒、藝術家、作家、和大多數宗教的創始人。如果在十五世紀用這鬆散方式定義精神病,那麼聖女貞德會被拘禁在醫院內並給藥治療,而無法領導法國軍隊爭得勝利。並非每個不尋常的經驗都是精神疾患的證據。「精神病(Psychosis) 」一詞應只用於那些無法現實認識幻覺為虛假、和伴隨顯著痛苦及人際和職業功能已重大損害的個案。(譯註:對應的DSM5診斷是:無診斷、或未註明之精神分裂譜系及其他精神病疾患)

  用法二:短暫精神病(Brief psychosis)被認為是一種精神疾患,但它只是短暫發生且預後良好,沒有理由預期它會造成長期損害。其症狀反應於壓力源而突然出現,通常同樣突然地消失(尤其若壓力源消除),通常不再出現。這狀況在許多文化很常見,我在首次遠離家鄉的大學生、在異郷旅行的遊客、及正遭逢可怕事情的人之中常看到。即使需要給予抗精神病藥物,也很短暫。(譯註:對應的DSM5診斷是:短期精神病疾患)

  用法三:酒精、藥物、或毒品的中毒或戒斷都可能引發精神病。只要中毒狀態消褪並且之後遠離此物質,此症狀通常即迅速消失。同樣地即使需要抗精神病藥物治療,也很短暫。(譯註:對應的DSM5診斷是:物質/藥物誘發之精神病疾患)

    用法四:內科或神經科疾病造成精神病,當疾病本身改善,其精神病狀況常常也好轉。在短期內或若此病已不可逆轉,抗精神病藥也許有必要,但往往被過度使用,尤其在人手不足的老人安養院,已嚴重減少用藥老人們的壽命。(譯註:對應的DSM5診斷是:其它醫學狀況造成的精神病疾患)

  用法五:部分雙極疾患及重鬱疾患的個案也會發生精神病,通常屬陣發性,常需要短期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常無必要延續長期使用。(譯註:對應的DSM5診斷是:伴隨精神病特質之雙極疾患、伴隨精神病特質之憂鬱疾患)

  用法六:在精神分裂症和妄想疾患,其精神病可屬於原發性,常使人失能及慢性化。神經細胞不正常活化應屬最重要的致病角色,雖然在此病的發病、復發、和治療之決定因素,心理因素、壓力源、和社會支持也確實很重要。在急性期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幾乎總是必要,也可能需要長期使用以防止嚴重與慢性化的功能障礙。在美國有六十萬嚴重病患被關在監獄或無家可歸,原因是無法得到可用的治療和及足夠的住房。我最擔憂的是這群,因為他們受苦最深,且如下列報告所述這群人最易於被推託與忽視。http://m.huffpost.com/us/entry/5654808


  英國心理學會反診斷的偏見造就一份會引發誤導的報告,它將所有那些差異的「精神病」用法混為一談,因而失去對預後與治療很重要的精準度。

  該報告針對「精神病」藥物治療和心理社會介入的角色作的陳述也極籠統,本質上當然毫無意義,因為多陳述都是以偏蓋全。每個用到「精神病」之處都應該個別考量,因為每處都需要個別考量的回應。

  社會心理介入和治療在所有的個案群都很重要,也太常被只遵循狹隘醫學模式的執業者忽視,因此這份報告雖然有著偏向心理社會因素的偏見,仍然很有用。但是它將各種「精神病」混在一起的作法卻掩蓋了一個事實,即在某些個案群體心理社會因素比其它群體更居核心。

  同樣地,此報告反藥物的偏見則有助於指出一項事實,即抗精神病藥物往往在沒有適應症狀下開立,或用藥時間過長,或所用劑量比需要的更高。但同樣的它將各種「精神病」混在一起的作法,也掩蓋了一個事實,即在某些個案群體藥物治療極為必要,而在另一些群體則否。

  現在簡述如下:

第一群(譯註:偶爾經驗到幻覺而無功能損害者)可能完全不需要治療,只要給予保證這屬於正常範圍。

第二群(譯註:短期精神病疾患)通常需要短暫的社會心理和藥物治療。



在第三群(譯註:物質/藥物誘發之精神病疾患)與第四群(譯註:其它醫學狀況造成的精神病疾患),其精神病性症狀本質屬次發,通常屬於暫時發生,其治療應專注於其原發性物質使用或身體疾病問題。

在第五群(譯註:伴隨精神病特質之雙極疾患、伴隨精神病特質之憂鬱疾患),精神病性症狀的發生皆伴隨著情感發作,通常當此情感發作已被成功治療後即消失。

第六群(譯註:精神分裂症及妄想疾患)則需要抗精神病藥物以治療急性發作及減少復發風險,雖然在穩定個案長期使用的作法較具爭議性,而應在每個個案都衡量損益後再決定是否長期使用。

  抗精神病藥物確實已被過度使用,但在第一群以外的所有個案,短期使用通常很有用,而在第六群個案,長期使用甚至是最安全的選擇。

  五十年前,成千上萬的人違背自己意願狀況下被囚禁在精神科醫院,這份報告針對病患權利及反對精神醫學強制治療的強硬立場,在當時也許很有道理。但目前最頻繁、最持久、也極其剝奪病患權益的是什麼?並非來自於精神醫學的強制治療,而是病患們被監禁獄中或無家可歸,為美國(也越來越多在英國)的嚴重精神病患者而言這才是真正的威脅!就此而言此報告似乎是不食人間煙火及易誤導。參見http://t.co/VKJnECBEMK

  所以此報告的基本問題是其以單一非診斷的方式來趨近 「精神病」,因而它隨之而來的廣泛建議只對某些人在某些情況下行得通,但在不同情況下的另一些個案若遵循此報告則可能是一場災難。這份報告樂觀地強調社會心理病因及治療如何完美適合某些「精神病」患者,同樣也完美適合其它個案。那些精神障礙最嚴重、被困在監獄或路倒街頭的患者,他們得不到治療和服務,若針對這些人還強調「精神病經驗」的正向價值,看來很不合宜。對於那些症狀嚴重且判斷力極差的患者,若強調病患權以避免精神醫學強制治療,反而很可能讓他們落入災難。

  最反對精神疾病診斷、藥物治療、及強制醫療的是那些曾深受其害的人,他們免於精神醫療反而過的更好。對於彰顯並遏制當前大規模過度使用藥物及非必要的限制病患選擇,他們的大聲反對藥物治療和非自願治療非常有用。但他們不接受治療的愉快經驗,不能推廣到那些嚴重生病極度需要用藥以避免更糟糕預後的病患身上。我擔心這篇報告可能會說服那些需要治療的人放棄治療,造成意想不到的負面結果。

  讓我們不要強調過度泛化又會誤導的概括陳述,而應聚焦於每一個別個案應如何最佳處理。當人們憑藉常識討論真實的生活情況時,強烈的意識形態分歧經常消褪。請參考http://m.huffpost.com/us/entry/4038218

  Anne ,我要再一次謝謝你激發這一討論。

  Anne 的最後的評論:Allen,謝謝你,我完全同意以偏蓋(one-size-fits-all)的做法並無助益,那絕對不是我們報告的主張。我們也不一定提倡使用「精神病(psychosis)」這術語。將其顯示於報告的標題只是為了指明這報告是針對那些會受此標籤吸引的人。當人們被告知『你有精神病!』之時,他們將需要他們能夠google 網路搜尋我們的報告。我們建議使用人們常用的日常英語來描述他們的經驗,例如『聽見人說話的聲音』。若你似乎在暗示你區分出有「真正」精神疾病的人,我們則建議一種不同方式:為我們每一個人,我們的經驗和此經驗與各種「原因」的相互作用都不相同。對某些人來說,生物學因素重要,但對我們許多人,生活事件與環境更重要。我們永遠不能確定完全知道某個人問題的成因。要弄清楚是怎麼回事及怎樣作有幫助,唯一有效的方法是陪他坐下來並傾聽。你提出了疾病分類這議題,針對為各種目的而將經驗分類成不同的類別提出質疑如何有意義或有用,這報告能提供一些幫助。我猜想造成的爭議將比我們在的辯論更激烈,但我期待這樣的辯論。」


  譯註:不可否認在國內精神醫療對精神病的診斷相當鬆散,不少曾因物質使用造成精神病或根本屬於人格疾患的患者,在被宣判為慢性精神分裂症後被長期住院,而抗精神病藥物的劑量也常超過教科書的建議。本文或能讓我們有所反思。

2015年1月6日 星期二

自己的福祉不在乎,要別人負責?


  水滸英雄青面獸楊志落拓異郷,只得在街市插草標賣家傳寶刀,卻遇上潑皮牛二,強索寶刀。牛二口口聲聲『我沒錢,我就是要你這把刀,你不是說寶刀鋒利殺人不見血嗎,就殺我試試看,不敢殺我,刀就歸我。』不停地死纒爛打,直到楊志一時性起,揮刀了結了他。

  男子在單戀對象前下跪,手持小刀比劃著手腕,聲言若不接受他的愛,他就不起身,甚至割腕死在女子面前。

  幼童與母走到糖果店前,要求買糖吃不能如意,就賴坐地上大聲哭號,自捶胸滿地打滾,喊著『不買糖我就不起來!』。

  青春期的兒子要求購買競賽摩托車,被父母拒絕。之後即閉門不出,揚言『你們的錢以後還不都是我的?今天不給我買車,我就不吃飯,餓死你兒子。』
  
  酒癮者被家人送至醫院戒酒,大吵大鬧,手持剪刀戮自己大腿,不顧鮮血淋漓,只喊著『拿酒來,不然我就死給你們看!』
  
  大學生習慣性翹課,小考、期中考都誤了考期而缺考,期末考也一塌糊塗,多科不及格被退學,怨天尤人,又怪同學不通知,又怪教授不講人情,回家吵著要父母找立委來關說復學。

  大學生由你玩四年後拿到大學畢業證書,不想作事,又找了個研究所,連同延畢讀了三年,快三十才在家人逼迫下進入職場。找工作要求「錢多事少離家近」,上班時滑手機的時間多過用電腦,遇任務即推三阻四,不時溜班讓主管找不到人,考績被打乙等則大呼不公,找主管拍桌子。
  
  我們的前任副總統要求釋放貪瀆入獄的前總統,聲言『某年某月某日前若不放他出來,我就絕食,還有很多人也會跟進絕食的,之後一切後果,政府要負責!』我們急於出獄享用海角數十億的前總統則也擺出「不放我出去,我會自殺,你們要負責」的架勢,竟然得逞。民心有的大快,或許更多則是大譁!


    在更深刻的層面來看,生物體能否生存,決定於演化機制的運作。在個別生物體層次,弱肉強食,優勝劣贁,在物種層次,則生存與生殖占憂勢的物種勝出,這是不美麗的真實。人類這物種目前在演化上大占優勢,憑藉的不是單打獨鬥,而是能夠互助合作,共享智慧與資源,因而「自私自利」在人類社會絕非美德。每一個體必須對整個人群有所貢獻,人群才有義務給予相稱的福祉。任何人都不能只憑著「我是人」,就要求群體提供福祉。對社會無貢獻卻需索無度的人,是人群中的毒瘤,必須拔除。

  故若上述各實例,自己的行為會危害自己的福祉,自己不在乎,卻狂妄要別人負責,縱使要脅的對象是至親之人,難道就合理?更不要說無利害關係的路人甲了,那時換得的恐怕只有一句「活該」吧!但偏偏在理盲濫情的台灣,所謂輿論界,常濫施同情與那些以傷害自己為手段要脅他人的無賴,反將最終責任加到受要脅者身上。噫!或許要等到他們也成了被無賴以自傷手段脅迫的受害者,那時他們才會恍然大悟:「一個人若不在乎自己的福祉,後果自然是自己承擔,與他人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