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對惡慈悲,就是對善殘忍(論死刑之不可廢)

雲林一名女學生疑遭性侵殺害後棄屍。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對惡徒的慈悲,就是對善良人的殘忍」。之前台灣槍決五名死刑犯,國際壓力排山倒海而來,但台灣高達七成民意支持死刑。歐盟等國認為是文明國家就不該維持死刑,台灣已簽了主張廢死刑的國際人權公約,豈可仍執行死刑?故大加撻伐。但若廢死刑已成潮流,為何多數已開發國家仍未能立即廢死刑,而我國多數民意仍堅持「殺人償命」?吳揆這話或許已闡明其中深意。
在人類社會,損人不利己的行為,很少人會作,它會降低人群整體福祉,故此行為模式不會長久留存。試想,除了心智敗壞者,誰會為了燒毀整棟公寓而縱火燒自己的屋子?
利人又能利己的行為,能增進整體人群的福祉,在演化上有利,在人群中必能風行。遍及人類社會的合作行為即屬之。
損己利人的行為呢?恐怕要看受利者與自己的關聯性,若是自己關切的親朋好友,而親友所得利大於己所受損,此行為才可能流傳。若親友得利不及自己所受損,則不值得作,也不會風行,當事者縱使不能意識此點,作為時必然躊躇;試想路遇兒童落水,下水救人時必然會考慮自己的泳技能否勝任,而若發現呼救的是自己兒子,還會遲疑嗎?縱然自己不善泳貿然下水的危險性完全一樣,但自己可能的獲利(兒子獲救)則遠大於救陌生兒童。
損人利己的行為呢?
在零和的情境,我有所得必源自他人之所失,此時我該如何抉擇?固然偷竊、搶奪、詐騙、性強暴等皆屬於這種損人利己行為,但短期進出股市,獲利來自其他輸家,又何嘗不屬此。因而要衡量的是:此作為會招致任何不良後果嗎?(合法嗎?被抓到的風險高嗎?被抓到最嚴重後果為何?)若得利遠超過可能的不良後果,受損者又與己無關(因而無須在意其福祉),則必然無法阻止此類行為在人群中的盛行。
刑罰的最高目的不在報復,而在減少這類損人利己惡行,方法除了加強偵察讓為惡者無所遁逃(為惡必會被揭發,如強暴累犯強制裝置電子鐐銬記錄所有行蹤),也要拉高這類行為的代價(為惡必受重罰,如性強暴致人於死者必死刑),讓這類惡行縱使可能獲利,比起可能遭受的處罰也太不合算。戰亂時期法治不彰,為惡者無受罰之虞,自然惡行處處可見,原先善良社會遂變成了弱肉強食的叢林。道學家們莫感嘆在亂世人心竟墮落如此,需知長期亂世下生存才是第一要務,若為了自己(與自己親人)的生存,必須犧牲他人的福祉,真正的人性不會阻止損人利己的行為,此時堅守原則的彬彬君子想必難逃滅絕。德行是文明的產物,不是天生本能。要大同社會,與其訴諸人性本善,何如拓展維護文明社會。
死刑在此扮演的功能是什麼?
所有可能的刑罰中,死刑最為強烈,且不可逆,是以被稱為極刑。依據比例原則,它應只針對危害人類社會極大必須遏止的惡行。現行適用死刑的罪行多屬此,如殺人、結夥強暴、殺害尊親等。處死犯死罪者,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以昭炯戒,藉此嚇阻社會所有人勿心存僥倖犯此死罪。是以死刑的最高境界是備而不用,但必不可廢除。或有人引用老子之言『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以佐證死刑無用。但此言常被引用的場合是苛政猛於虎,人民遵法亦死,違法亦死,此時欲以死刑嚇阻驅使百姓,自然無效。而多數死刑犯在犯罪時,並非無選擇餘地,他們其實有能力衡量犯罪的得失,但心存僥倖(逍遙法外機會大,縱被抓到尚可承受可能的處罰)而犯案;故廢死刑是自行廢除最大嚇阻力量,等於鼓勵犯罪。
當然現行死罪中有些尚有商榷餘地,如販毒(其造成社會損害固大,但罪似不及死);另有些則不適當,如以往針對政治異議分子的叛亂罪。但這些都可以經過公開議論,以民意使立法院修法改正。至於怕因冤獄錯殺而主張廢死刑則是因噎廢食,此時應致力於強化司法,而非無差別的全面廢除死刑。

2011年3月14日 星期一

轉載家兄對《文明羊與野蠻狼》的評論

評析孔繁鐘文明羊與野蠻狼
以寓言說理,古已有之,尤其《莊子》最為出色。繁鐘此篇直追《莊子》,可喜可賀。至於寓背後的「理」是什麼?到底有沒有道理呢?以下試作評析:
n          好人壞人
羊與狼若是DNA不同,則是食物鏈關係,談不上誰文明或誰野蠻。羊與狼若是好人與壞人關係,則弦外之音值得探索。
警告「人性本善」的信徒,將來下場很悽慘,其說服力有 四兩 撥千斤之功。不過對照王鼎鈞筆下:「千虫大會要求鳥類吃素,招來空前絕後的千鳥大餐。」則其文采稍有遜色。
將壞人比喻成狼,暗示其不可理喻、不可感化;這有性惡論之傾向。將好人比喻成羊,諷刺其不自量力與虎謀皮;這與王鼎鈞筆下:「好人是無能的別名」結論相似。
n          嫉惡如仇
此篇寓言有段情節:「狼落入羊群設下的陷阱。如此情節,發生機會渺茫;但卻彰顯出「壞人難得逮住,不可輕饒」的主旨。
全篇語調充滿嘲諷,反映出作者嫉惡如仇的心境。全篇結尾極悲觀,羊群似乎死路一條。其實極悲觀中蘊藏有極憤慨的力道,大有逼迫羊群向狼學習、向狼突變的用意。
我的感想是:無論人性善惡,總要制裁壞人;否則壞人坐大,好人如何生存?文明羊哪有能力制裁野蠻狼?只有狠下心來,採取必要之惡,以暴止暴!不過這需要拿捏分寸哀矜勿喜,切勿惡惡失德,自己變成野蠻狼!
n          樂觀悲觀
在野外,羊永遠比狼多,食物鏈天生如此。在人間,壞人多了必定激起好人憤怒,壞人多了也沒有足夠的好人可供欺負,所以壞人不會太多。
足以樂觀者,人間好人終歸是多數;足以悲觀者,少數壞人總是吃定好人;足以警惕者,人間壞人經常是披著羊皮的狼。深一層來看,人間好人未必都是文明羊;也許是沒有機會做壞人,也許是衡量一下做壞人的風險不划算。試問:有多少好人只是披著羊皮的狼?
n          文明野蠻
某駕駛闖紅燈,給警察逮個正著。警察說:「沒看見紅燈嗎?」駕駛答:「有看見紅燈啦,可是沒看見警察啊!」可見文明與制裁有關。
大陸旅遊經常可見吐痰、插隊。回想自己小時候,經常跳車窗搶座位,家長態度假責備真鼓勵。可見文明或野蠻,與供需條件有關。
新聞畫面中,某國災民爭搶救濟物資,血腥暴力。而這次日本地震災民,塞車不按喇叭,購物照樣排隊。可見文明或野蠻,生死線上才是考驗。
對號入座一定有位子,何必插隊?捷運三分鐘一班,有什麼好搶?鐵達尼號要沉了,救生艇不足而遵守婦孺優先,這要多少年代的文明累積?大難來時,有多少好人會原形畢露,恢復為狼?
n          好壞之分
好人壞人之分,既容易又困難。好人壞人以DNA而論,是同屬同種;不是或羊或狼,兩個不同物種。多數人有潛力學好,也有潛力學壞。繁鐘此篇,不歸羊則歸狼,有過於簡化之嫌。
王鼎鈞發現:作家要有愛仇敵的宗教境界,才寫得出一流作品。他一直等到回顧往日恩怨,如同笑看兒孫輩搶奪玩具,才動筆寫壓卷之作。
原諒壞人,赦免迫害你的人,這等境界最最困難。繁鐘此篇,善惡分明,顯然不在其列。
n          慈悲滿懷
承認自己是只怕警察不怕紅燈的駕駛,承認自己是披著羊皮有犯罪潛力的狼;那麼壞人原諒壞人,就比較容易。
假如莊子在太空梭俯瞰地球,他會說:「人間善善惡惡,地表高高低低,有多少分別啊?」禪宗大德會說:「不思善不思惡,這時候那個是本來面目?」
好人壞人皆是社會產物,承擔歷史共業,皆有可憫之處。當然制裁壞人有其必要,問題關鍵在於心境是否執著。理想心境裡,沒有報復心沒有成就感,只是波瀾不起慈悲滿懷,無為而為之。
心境不存善惡之念,乃是至善。有以共勉之。

2011年3月10日 星期四

文明羊與野蠻狼 (聞廢死刑爭議有感)

草原上生活著一群羊。

羊兒們愛好和平,相互間和睦相處,即使有些小摩擦也都能相互忍讓。它們相信羊性本善,相信愛的教育,鄙視體罰這種不文明的教育方式。對於犯了錯的羊,大都口頭勸告,了不起禁吃一餐草料,以促使犯錯的羊反省,在那兒沒有懲罰,沒有監獄。
羊群唯一煩惱的是近日附近有幾隻狼出沒,三不五時就叨走一隻同伴。為此羊兒們開會商量對策,會中意見紛紜:有的主張和為貴,派代表團與狼和談,簽訂互不侵犯條約;有的力主奮起抵抗,捍衛羊兒的生存權;有的主張尋求外援。

長老們決議先禮後兵。

代表團出發尋找狼蹤,試行談判;羊群們只聽聞眾狼嗥叫,群羊為之失色;半日後壯膽尋去,只見代表們屍骨無存,滿地血跡。

外交團派出至相鄰人類聚落,請求結盟抗狼。人類答應派出牧羊犬協助驅狼,但要求此後每日提供羊乳,定期提供成羊一隻祭祀人類崇拜的五臟廟。此苛刻條件讓羊長老們猶豫不決。

年青公羊血氣方剛,力主一戰。長老們苦勸無效,敢死隊們不再避狼,堂堂正正出戰,一戰大敗,羊屍滿地,夠狼吃半個月的。

在這半個月難得平靜時刻,有一老羊頗有見識,知羊與狼對戰,不可蠻力對抗,只宜智取,主張「挖陷阱」。事已至此,眾羊只得一試;險坡下挖一深坑,浮土虛罩,眾羊潛於險坡上,預堆石塊。

佈置已妥,使一機靈小羊於上哀鳴,未幾,果見一狼自遠方飛奔而來,撲向小羊,只聞哀號一聲,狼已落入陷阱,怎麼也跳不出來。眾羊圍於陷阱上,即將如原先計劃,以石砸狼至死。

狼身陷險境,知羊兒本性善良愛好和平,遂大聲喊冤,要求公開審判,抗議私刑。喪身狼吻的代表團員老母怒斥狼群不文明,竟殺使者。狼則喊冤非己所為,群體的不當行為要個人承擔極不公平。又申辯狼天性食肉,不吃羊無以生存,正如同羊不吃草也無法存活,若羊吃草無罪,狼吃羊又何罪之有?

眾羊為之語塞。

遂有老成羊言:『羊之所以為羊,可貴之處即在於愛好和平,尊重所有的生命價值;今日此狼或許曾犯下殺羊之罪,但我輩若將其處死,豈不也是犯下殺狼之罪?傷害另一生命,非文明之舉。昔聖賢有云,以德報怨,德行至高者。我羊輩當見賢思齊。』

眾羊齊曰諾,遂推土入陷阱,將狼釋出。


後來呢?

「狼族大為感佩,從此改吃草維生,之後狼族與羊群在草原和平相處,一同過著快樂的生活。」

或者

「出陷阱的狼立即將建言放狼的老成羊咬死,銜之而去,此時雷電交作,有聲傳聞『肉身飼狼,善哉。』」

或者

「出陷阱的狼立即將建言放狼的老成羊咬死,銜之而去,眾羊失色,大罵狼忘恩負義,思之未來,無不悽然於心」

或者------------------------------

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

健保不該只因失眠主訴而給付安眠藥的費用

2011-03-04 中國時報 的新聞:社會傳真機-藥多吃不完 失眠女賣FM2,報導 
廿八歲江姓女子因憂鬱症失眠,長期向各大醫院看診,大量拿取安眠藥「斯帝諾斯」及FM2等管制藥品,後在網路上,各以每顆60180元價格販售,遭警約出逮捕。江女供稱「因為藥很多吃不完,怕浪費才拿出來變賣。」

這當然是遁詞,藥太多就不該繼續去醫院拿藥。她失眠的原因,恐怕是販售這些藥物的暴利讓她高興地睡不著吧!

多年臨床經驗,讓我有個結論,只有讓健保不再因失眠而給付安眠藥的費用,並嚴格控管這類藥物的流向,才能扼阻這種亂象。

「失眠症」確實屬於精神科的診斷,目前健保也承認其為一種疾病,而全額給付安眠藥的費用,但這作法並不合理,流弊很大。

睡眠是正常生理現象,睡不好很常見,安眠藥能協助入睡,但也有副作用。失眠其實只是短暫的生理失調現象,不會造成永久傷害。失眠是否一定要吃安眠藥,其實見仁見智;但若每天吃安眠藥,幾乎可確定很不合適。可是目前在台灣,因短期失眠即求醫取安眠藥者甚眾,之後因為安眠藥的耐受性與戒斷現象,造成其中一部分人長期使用安眠藥,甚至形成依賴;這在臨床很常見。

男性性功能障礙(俗稱陽痿)也是泌尿科疾病之一,可以用威爾剛等類藥物治療;可是健保將陽痿視為不影響健康的生理現象,使用威爾剛是自我選擇調整生理功能,所以不給付,要用就自費。失眠與安眠藥的關係,完全類比於陽痿與威爾剛,為促眠而使用安眠藥,也應比照自費。

安眠藥更多了一個嚴重副作用,它會造成身體及心理依賴,也是很多藥物濫用者的濫用對象。從以前的紅中、白板,以至於現在的FM-2、小白板、斯蒂諾斯,都因其中樞神經抑制作用,而被 許多癮 君子濫用。於是它們一方面是治療失眠的醫療用藥,一方面又是藥癮者的抵癮物;以前者身分出現,則健保給付,只要付幾百元自付額就能拿好幾十顆回來。換個診所換個醫院,用同樣的失眠主訴,又能拿幾十顆。只要找到管道,銷到藥癮巿場去,就是暴利;現行制度如此,叫這漏洞如何補得起來?

失眠的真正有效治療,是生活方式調整,安眠藥只有短期使用的必要,縱使改成自費,也沒多少錢,更可以增強失眠者以非藥物方式處理失眠的意願。當然,需嚴格查核這些藥物的使用流向,防止流入藥物濫用巿場。

許多其他身體與精神疾病也會出現失眠為其合併症狀,此時安眠藥有助於紓解此症狀,健保不予給付似不合理;但同樣的,許多胃藥現在健保不給付,而腸胃不適在許多醫療狀況都會出現,目前併用胃藥時常要患者自費(當然費用並不太高,因而反彈不大)。若病歷記述清楚安眠藥是配合治療另一主要疾病所必需,此時要求健保給付才有其合理性。

總之,在此要強調:以安眠藥治療失眠屬於治標,現在已被不當使用,其好處已超過其弊害。改為自費,並加強流向管理,才是正確作法。

2011年3月4日 星期五

我的精神醫學書籍翻譯經歷(4)

        民國97年起,合記陸續交給我一些新上巿的英文精神科書籍,委託我評估有無翻譯的價值。好幾本的內容都不錯,但是曲高和寡,適用讀者群很局限,英文原書都沒賣出去幾本,縱使翻譯成中文,也不可能增加太多銷售量。但後來有一本臨床精神醫學住院醫師手冊(Resident’s Guide to Clinical Psychiatry),讓我為之驚豔。由於DSM-IV手冊只能幫助臨床診斷,針對各疾患的綜說及治療,一直沒有可用的中文口袋書,這本書恰能補足此缺憾。我回復合記,此書值得出中文譯本。合記的回應是:那麼就拜託 孔 醫師你來翻譯好嗎?我當時心動答應了下來,遂又重執譯筆(其實是重新坐在電腦前)。此書以條列表格居多,文字簡明,翻譯工作還算輕鬆,半年不到即完工。99年合記出版,書名「臨床精神科隨身手冊」。實 習 醫師、住院醫師使用的不少,許多心理、護理、社工的精神科工作者也將其用作臨床隨時查閱的口袋書,銷路還不錯。





民國98年合記請我評估一本「Approach to the Psychiatric PatientCase-Based Essays」有無翻譯出版價值。這書是由  John W. Baarnhill, M.D.主編,2009年出版。初讀此書,我就被它深深吸引。它的編排方式是先提出一個臨床個案,其後再由十幾位學者就各個面向深入討論,內容涵蓋了鑑別診斷、藥物及心理治療、心理社會因素等。有些個案的臨床表現就像小說般引人入勝,其後全方位的深刻討論也能發人省思。初看之時,我以為這書曲高必然和寡,勉強出中譯本,若銷路太差成為站壁書,對不起合記也對不起辛苦的譯者;原想就算了,但再三沈吟,始終覺得這書內容極好,不能讓更多精神科從業人員看到,實在可惜;但厚厚一巨冊,我要真接了下來,恐怕太累撐不住。正徬徨之時,幾位玉里醫院的年輕醫師,問我翻譯教科書的經驗及甘苦,似有投身譯書行列之意。我就試著邀請他們一同翻譯此書,好幾位同意共襄盛舉,我遂下定決心,與合記簽約,約定在一年內將這四百頁的厚書譯成交稿。98年整整一年,我投入了所有的空閒時間,自己翻譯了一章,其餘九章則由莊宗運、希雅特、劉彥平、段永章、陳興剛幾位醫師進行初譯,再由我依據原文統一文筆重譯。一年時間轉眼即過,那真是忙碌與充實的一年,趕在合約約定期限之前完稿。之後一年即進行瑣碎繁雜的一校二校,終於合記已將其編印完成,即將上市。在我多年翻譯工作中,此書投下心力最多,是否即是我的壓卷之作?






目前我是累了,想休息一陣子,將來是否有其他好書打動我,就再說吧!

2011年3月3日 星期四

他人的痛苦若與我的選擇可能有關聯,我該為此負責嗎?

世說新語:汰侈第三十

                      使          (王導) 與   (王敦                                                                         

石崇逼人喝酒,其實是為了炫耀財富,竟視人命如草芥。王導明明不會喝酒,為避免陪酒侍女被殺而勉強飲酒,以至於大醉,應是心懷「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的罪惡感吧;至於王敦,老子不想喝就不喝,神色自若看著三位梨花帶雨的美女被拖下去斬首,還說『石某殺他家人,干我屁事』。

這三個角色中,最混蛋的應該是石崇:三名被殺使女他縱不熟識,應也見過面,至少與己有僱傭關係,他卻對她們的性命毫不在意;可稱無良心的反社會人格者。
王敦面不改色坐看石崇殺死三位陪酒侍女仍堅拒飲酒,我行我素,固一世奸雄也,頗符合日後起兵造反的人格模式;但若這侍女中有他之前相識者呢?或之前互動時曾為之心動呢?他還能堅持原則不受要脅,只看此三侍女為「伊家人」,不顧她們也是有血有淚的活人呢?至於王導的反應,看似可理解,他為了拯救無辜侍女的性命,拼著酒醉失態也勉強灌酒,似符合孟子所言有惻隱之心,是個好人;但若石崇要脅的不是飲酒,而是安插相府人事或其他丞相職權內的方便呢?他也要為了救人命而徇私嗎?若不行,界限何在?

在此反映了一個道德困境:他人的痛苦若與我的選擇可能有關聯,我該為此負責嗎?這樣的責任有無界限?

沒有標準答案。我此時會對此公案感觸良深,是同理心那些被邊緣性人格患者操縱的家屬們。他們被指責與自責未能作到什麼,以至於讓患者發病、自傷、自殺,可想像的他們會滿懷罪惡感而不知所措,他們雖曾試著去當患者心目中的好人,但不論如何努力,最終總脫不了成為壞人;家屬最終採取拒絕逃避的態度,也是必然的吧。

其實這一切心理反應,在臨床工作者身上也常看見。

如我之前曾說過:「我不能替別人生活,也不要受別人生活影響」。別人的幸福不必然是我的責任。人生是孤獨的,縱使親如夫妻,大難來時也如同林鳥般必須各自奔逃。雖然耶穌為救贖世人的罪而上十字架,菩薩心腸的人不渡盡眾生誓不成佛,這都不是平凡人,這樣的故事可景仰不可模仿。

盡己力促進別人的幸福,是美德,應該作,但絕對有其限度。這限度因人而異,或許聖人們幾乎能付出無限的愛,但是「對眾人無差別地愛,要如何看待自己的親人呢?」

演化讓我們採取一個合理的策略:針對我們更親近更在乎的人,我們願意付出更大的代價來增進他們的福祉。換言之,不相干者的福祉,若是自己舉手之勞即可促成,那何樂不為?若代價太大,即需慎思。見人落水,大喊「救命啊,有人落水了」並去打119,有人性者皆當如此;但你若決定立即跳下水救人,要是你有救生員證照,這屬於舉手之勞,此決定還算合宜;若你泳技未見高明,那你下水救人時可考慮過你親人的福祉?你若失手他們要承受喪親之痛啊!

當非洲兒童受苦於戰亂飢餓瘟疫之時,你還能安心去飯店吃大餐嗎?
劫機暴徒揚言不釋放被囚恐怖分子即處決機上無辜乘客時,應該基於人道立場而妥協嗎?
教會內某位兄弟生活困苦,但介紹給他的工作他都嫌累作不久,你該繼續幫他嗎?
地下道遇一獨足男子獨臥,前置空碗,你走過時可曾猶豫?你會投錢嗎?會投多少?

你有答案嗎?

如果你覺得答案顯而易見,請再想想。

想想自己的限度在那裡,以此為努力目標吧!

每年春天,時常聽到被拋棄的小貓在暗處哀鳴,我走過一旁時,心中大起波瀾------『家中已養了三隻撿回來的小貓,我的界限已到了;或許退休後有個大房子,界限可以調整,但現在,還不行-----』我只能硬著心腸快步走過。

我是改良型的王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