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7日 星期二

台灣醫界政治軟骨症疾病史(吳淑珍篇)


在台灣,政治力凌駕一切。只要政治正確,所有專業知識、專業良知皆靠邊站。遇上政治壓力,不罹患政治軟骨症者幾稀矣!受此病戕害最深者,應即是法律;但其實醫療也不遑多讓。

     第一女婿趙建銘在台大醫院系統之崛起,雖多繪聲繪影猜測,究竟只是過程不合台大醫院的常理,並未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故不宜列入政治軟骨症之症狀。

     陳水扁在第二任任期內,諸多貪瀆案一一引爆,吳淑珍也涉及多案,其中國務機要費案更被直指為主謀。陳水扁當時仍任總統得以不受審,但吳淑珍無此安全罩,必須出庭應訊。但扁全力護航,吳淑珍以身體衰弱、出庭恐危及生命為由,用台大開立的診斷書連續向法院請假17次而不出庭應訊,間隔長達644天,打破台灣司法史上的最高紀錄。期間還曾找來台大內科主治醫師翁昭旼出庭,作證『吳淑珍頸椎受傷,故「沒有把握」能夠出庭,因為若姿態性低血壓突發,甚至有「猝死」的可能,以醫師的角度來看,即使陪同出庭,也無法保證不會有突發狀況。
    
     17次開庭時,台北地方法院為準備吳淑珍到庭審訊,前一晚還搬運病床、急救設施及藥品進法庭;開庭當天台大醫師2名、護理師2名、救護員1名到場待命;警方更動員250名警力到場待命維安。沒想到吳淑珍仍是輕飄飄一張診斷書請假。「她本來就準備要出庭的,卻因尊重台大醫院的專業意見,才「勉強同意」請假的。」

    
吳淑珍不出庭,法官也未決議拘提。(試想:任何升斗小民,能用這招逃避出庭嗎?)合議庭最後只好直接進入「審理程序」。2009911國務機要費案貪污案件吳淑珍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2010611二審改判有期徒刑20年。20101111台灣最高法院三審定讞宣判,已失去總統金鐘罩的陳水扁多案裁定合併20年,吳淑珍則為17年半。

     正義終獲張?好戲才開場呢!2010122陳水扁發監執行。126台灣高檢署決定吳淑珍部分由北檢託雄檢代為執行。在此之前《壹週刊》即報導,朝野黨政高層確曾討論重度殘障的珍是否需入獄服刑。在衡量珍身體狀況及《監獄行刑法》相關規定後,朝野基於和緩社會對立氣氛考量,達成「珍依相關法令走完所有收監程序後,便不用入監」的共識,故《壹週刊》「預告」珍不會入監。司法可以經由政治手段來喬?自然引來各方否認。2012218吳淑珍由陳致中陪同向高雄地檢署報到,再由法警押送搭高鐵前往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對培德醫院而言真是禍從天降)台中監獄培德醫院接收吳淑珍後,請了14醫院的專任醫生進行身體檢查評估。 

     14位醫師果然不負眾望,一致作出具醫療專業的背書,認為吳淑珍26年前因車禍傷及脊椎,合併多項慢性後遺症,認定入監服刑可能有喪生之虞,判定不適宜入監。台中監獄即依據《監獄行刑法》,認為珍無法自理生活、隨時有生命危險之虞,拒絕收監。吳淑珍被裁定責付家人,由兒子陳致中帶回高雄家,各方為之歡欣鼓舞。當然若要詢問這些醫師有無受明示暗示基於其它考量作出這評估報告,他們必然會否認;若問他們其它類似病況的犯人可否比照?例如因欠稅被判刑之商界名人黃任中,身罹重病仍被法院管收,當時可否比照扁嫂保外就醫,或可免於死在獄中?恐怕答案是顧左右而言他了吧!我同情這14位不幸的醫師,在舖天蓋地的政治運作下,誰能不識趣地唱反調?他們的職務讓他們沒有不說話的權利,除非辭職。但當時的氛圍,任何動作都會被全面圍剿。他們也只好政治正確先於醫療專業考量,這是醫療系統政治軟骨症初發的症狀表現!

     檢方表示未來會持續追蹤珍的狀況,若符合發監條件,仍會執行。雖然這個但書不可能實現,但也限制了吳淑珍逛百貨司飲下午茶的愛好。如今這位「隨時有猝死危險」的前第一夫人,仍安然無恙住在家中豪宅中。

     或許這給了陳水扁莫大的啟示,他看到了利用醫療系統出獄的巧門。


2 則留言:

  1. 孔醫師:敬佩您收集/整理資料的功夫! 更敬佩您中肯直言的勇氣! 正義之聲~ 非常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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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好像漏了這段: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22747/200702/9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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