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 星期四

Allen Frances:ADHD被過度診斷的證據,讓我們停止將不成熟視為一種精神疾患!

Allen FrancesADHD被過度診斷的證據,讓我們停止將不成熟視為一種精神疾患!
ADHD Is Over-diagnosed, Here's ProofLet's stop turning immaturity into a mental disorder.


這是Allen Frances, M.D. 2016 5 23 日發表於其部落格「Saving Normal」的文章,全譯於後,請參考。

在過去的 20 年期間,ADHD(注意力缺失過動疾患)診斷呈現發性成長,孩童的盛行率由3-5%暴漲至15%三種可能的解釋。

(1) 對此診斷熱忱的愛好者慶祝此躍升,將其視為我們更加認識ADHD而更能找出個案的徵兆。
(2) 對此診斷憂擔心,我們正經由環境毒素、電腦、過度刺激的世界、產婦藥物使用、或這些的某種組合使我們的孩子病情加重
(3) 對此診斷心存懷疑者則認為改變的是診斷者,而非被診斷的孩童。不是孩子們病情加重,反映的是此診斷過於鬆。

不存在金標準或生物學檢驗能準確證明上述解釋哪一個正確,或理想的盛行率應該多少才能最佳平衡診斷ADHD的風險和益處。

我(Allen)強烈屬於懷疑論者這一群。長期的經驗已教導我:任何疾患針對其如何被定義或評價,即使很微小的變化也會重大影響其診斷比率。當藥廠積極推銷這種疾患的治療藥物給醫生、家長、和教師時,這比率會更暴增。

幸運的是,有個巧妙並且令人信服的間接方法,能確定是否ADHD盛行率己被誇大。在四個不同國家的五個大型研究,比較了學校中已報告比較ADHD患者中屬最年幼與最年長孩童的盛行率差異。研究最後聚焦於不可忽視的發現:我們正將不成熟列入疾病範疇

我邀請 Joan Lipuscek, M.S.,LMFTA,一位兒童和青少年的治療師,總結了這些研究的結果。

臺灣(2016 年)︰研究樣本是 378,881 名臺灣從1997 年到 2011 年在學的學童,年齡 4-17歲。年齡只比入學截止年齡大一個月以內的孩童,與其較年長的同學相比,有61%更可能被診斷為ADHD。這些年幼孩童也75%更可能被給予藥物。根據作者的觀點,這些發現『強調了診斷ADHD並給予ADHD治療用藥時,很重要應考慮孩童在其同一級別內的年齡』。

加拿大(2012年)︰研究樣本是 937,943 British Columbia介於 6 -12 歲,使用1997年至 2008 年的資料作分析。這研究發現,出生日期只比入學截止日早一個月的男童,與同一個年級最年長的男童相比,30%更可能被診斷患有ADHD41%更可能給治療用藥。出生日期只比入學截止日早一個月的女童,與同一個年級最年長的女童相比,69%更可能被診斷患有ADHD73%更可能給治療用藥。研究的結論是:『ADHD基於過度診斷和過度處方的潛在危害,以及缺乏客觀測試,我們強烈建議在評估兒童是否有此疾患並提供治療時應謹慎。

冰島(2012 年)︰研究樣本是 11,785 9 12 冰島兒童。出生日期比入學截止日早1-4個月的男童,與同一個年級最年長的男童相比,52%更可能因被診斷患有ADHD治療用藥。出生日期比入學截止日早1-4個月的童,與同一個年級最年長的童相比,73%更可能因被診斷患有ADHD治療用藥。這項研究的結論是:『同一班中相對年齡差異影響了兒童被給予治療ADHD的刺激劑之危險

美國(2010 年)︰針對所有研究的回顧綜述,顯示同一班中最年輕孩童被診斷ADHD並投藥的風險最高。這項研究從 1998 年開始作此兒童期早期縱向研究(the Early Childhood Longitudinal Study)收集了11,784 名兒童,幼稚園起縱向追蹤調查他們9年。出生日在91入學截止日期一個月內的兒童, 122%更可能被診斷患有ADHD137%更可能因此接受藥物治療。研究最後結論指出『是否較年幼的孩童被過度診斷,相對較大的孩童則診斷不足,或兩者皆為真,目前我們定義和診斷ADHD的努力顯然缺乏一個客觀標準』。

    美國(2010年)︰研究樣本是來自全國健康調查(the 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35,343名兒童及醫療支出追踪調查(the Medical Expenditures Panel Survey)18,5599兒童。出生日期比該年級截止日早1-3個月的兒童,與同一年級出生日期比該年級截止日早10-12個月的兒童相比,27%更可能因被診斷患有ADHD24%更可能因被診斷ADHD治療用藥。這項研究陳述『若將我們的估計轉成觀點,則多出來的兩個百分點即意味著全美國只因為相對成熟度較低,而大約有 110萬兒童接受不適當的診斷,以及超過 800,000 兒童接受刺激劑藥物。』在此它作得很好,因它將其發現以「真實世界」的問題規模展示。此研究的詳細數據請參見joanlipuscek.com

    感謝你,Joan。這些結果極為一致也令人信服。身為班裡年齡最小的一群孩童顯然置於巨大的風險被貼上ADHD的不當診斷標籤,並不恰當地以不必要又有害的刺激劑治療。

    我們應該用老式的方法讓孩子長大成熟︰等待他日漸年長,而非利用藥丸來處理。 

    若你擔心ADHD被過度診斷及過度治療的問題,你也會對ADHD世界級專家Keith Conners幾篇最近的部落格文章有興趣。






我的感想:
    兒心同仁們很焦慮社會上瀰漫著對ADHD這診斷及治療的質疑,甚至有人認為這風潮是一群偏執心態的人及團體在後面興風作浪。但盛行率的暴漲是客觀事實,這篇文章引用的幾篇文獻(也包括台灣本土的研究)則明確指出「相對成熟度確是被診斷ADHD的重要因素」。

    ADHD是明確的精神科診斷,絕非想像產物,其患者中有一些也從藥物治療獲益良多,但這兩點不足以作為過度診斷與過度治療的理由。處理兒童發展期問題是一門藝術,絕對不限於藥物治療。與自閉症、兒童期精神病等生物因素居主要的疾患相比,一些所謂有ADHD症狀的兒童,其問題更偏向於社會心理因素。家庭與學校管教因素、讓人分心的各式電子娛樂、少子化下不要求孩童責任與付出造就的自我中心小霸王、充斥媒體的暴戾社會風氣-----等,都是促成ADHD症狀的社會心理因素實例,都是刺激劑無法處理的,但彰顯的常是臨床上最令人無力感的困境。藥物療法已是ADHD最重要的治療策略,是因為它確實有效,或因為它是我們唯一所知又能掌握的療法?

     (上週公車上目睹一個六歲上下男孩,吵著要立即吃某種特別食品,一副放賴樣;其母一旁好聲勸解:"你看,大家都在看你喲!"男童不為所動.到站母子愴惶下車,依稀聽見男童幼稚可愛的童聲:"你看!你又要惹我不高興了!"不知這男童到學校有沒有足夠自知力換一種態度,否則大概也是個準ADHD病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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