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7日 星期三

玉里風光一:舊鐵橋上板塊分界牌

玉里舊鐵橋改建成為休閒自行車專用道,我每日騎車經此上下班。




橋上板塊分界線



花東縱谷夾在中央山脈與海岸山脈之間,長約 一百五十公最窄處僅 兩公最寬處則有 七公里 ,它是菲律賓海板塊與歐亞板塊的縫合線。
菲律賓海板塊持續向西北移動.每年移動 八公在板塊上的呂宋島弧約在六百五十萬年前與歐亞大陸發生碰撞,使得台灣島不斷上升,在玉山主峰甚至高達 四千公尺 。



橋上的足痕,讓你右腳踏在歐亞板塊,左腳踏在菲律賓海板塊上




板塊簡介牌




俯視橋下,你看得見板塊分界線嗎?我是看不出來的。


同一位置,颱風過後第三天,則是一片波濤洶湧


2011年8月12日 星期五

賈府與劉姥姥

經建會主委劉憶如:「亞洲國家辛苦打拚,壓低成本,賣東西給歐美國家,再把努力賺的錢買美債,借錢給這些歐美國家消費,歐美沒錢了,就再借,結果導致歐美債台高築,最後亞洲國家被倒帳,這種情形,說難聽是恐怖平衡,說好聽是生命共同體。」


話說劉姥姥二進大觀園,當了幾天女清客、女蝗蟲,裝瘋賣傻討好眾多小姐夫人們,離開時得了 一百兩 銀子和不少賞賜。離了賈府,她不由嘆了一口氣。外孫板兒問:『姥姥你怎麼了?』劉姥姥回了一句:『人比人,氣死人喲!』
  回了鄉下,劉姥姥用這銀子買了幾分田,督促女兒女婿改種各式花草,養雞養豬,一切生產都針對賈府所需。王熙鳳也已交待經管園中供應的周瑞家的,劉姥姥的農產品,無論多少都收購了。有了賈府這靠山,劉姥姥一家辛苦打拼,竟興旺了起來。
  過了幾年,這日劉姥姥的女婿王狗兒送貨至賈府歸來,告訴劉姥姥說:「好生怪異,往常貨到即付銀子,近來都要拖上幾個月,說是管事的鳳姐兒身子不好,帳都批不下來。又與我說府中有些用不上的金飾,打聽是否識得什麼土財主要收購,這賈府莫不是要敗了?」劉姥姥狠狠啐他:『瘦死的駱駝比馬壯,人家賈府拔根寒毛也比咱們的腰粗呢!要你嚼舌根!』不過劉姥姥心中也暗自嘀咕,鳳姐一直會拿些銀子出來放帳,自己也曾仲介了幾個借主;近日風聞不但借出來的都討了回去,還有風聲在傳當舖出現一些金飾流當品像是賈府流出來的。鳳姐兒聰明一世,該不會被下頭矇騙了吧!不由有些擔心。
  果不然,幾年不到,元妃仙逝,賈家失了恩寵,後竟聞說被抄了家。這日王狗兒又對劉姥姥抱怨,說:『賈府的帳一拖再拖,怎麼樣都收不到,難道有錢人家就能欠債不還,他們欠了債依舊錦衣玉食,毫不在乎,真叫人氣不過。家裡要不是前些年省了些積蓄,日子都要難過了。』劉姥姥又罵他小肚小腸,當年受賈家恩惠都忘了,賈家家大業大,再怎樣也敗不了。不過王狗兒另找了門路把農貨部分改銷到甄家去,劉姥姥也就不攔了。
  有一日滿城都在傳, 賈府老 太太薨了。劉姥姥遂對王狗兒說:『當年我入府時,老神仙對我極好,我無論如何要去磕個頭。』她由後門進了府,竟沒人攔問,只見一片冷清,零星幾個僕婢也都無精打采狀,廳內坐了些親友沒人招呼,有些都開罵了。劉姥姥暗自詫異,神仙府第般的賈府怎麼成了這般模樣?憑記憶走到鳳姐兒住處,撞見了平兒。平兒驚道:『老人家這會兒你來作什麼?』劉姥姥道:『聽說老神仙薨了,我來磕頭。』由懷中巴巴取出一包東西,道:『這一兩銀子是我的體己,給老神仙買紙錢的。』平兒兩手按住,慌道:『快別這樣,再怎麼說,也不能用你老人家的銀子。』不由垂淚道:『這會兒走的走,逃的逃,虧的您老有這心意。』劉姥姥要見鳳姐,平兒道:『二奶奶這會兒上下交逼,苦的呢,您老就別見她了吧。』劉姥姥嗟嘆了一會,也回去了。快到家時看見板兒還在澆花澆菜,暗自點頭,心想:『人各有命,人各有命。』

  又一日王狗兒回來抱怨賈府舊帳未了,只憑幾紙領款條又要拿新貨。王狗兒氣不過的說:『那狗腿子還說我們種的這些東西不賣給賈府還想賣給誰,簡直吃定了我們。』劉姥姥安慰他說:『算了算了,他們固然寅吃卯糧,不知死活,但這麼些年來,我們不也是靠了他們才賺了錢嘛!』王狗兒忽道:『對了,聽說璉二奶奶快不行了,她一倒,這家子更沒指望了。』劉姥姥氣道:『你不早說,我得進府看看。』
  劉姥姥再也沒想到,不到兩日鳳姐便成仙去了,這次晤面原是鳳姐在托孤啊。因而後來賈璉遠去南方辦事,賈芸就夥同鳳姐那不成材的哥哥王仁,要把巧姐兒賣給豪門作小,平兒才私下急召劉姥姥入府,把巧姐兒救了出去。這一日劉姥姥望著花圃中玩耍著的巧姐兒與外孫女青兒,不由又唸道:『人各有命,人各有命,誰也別羡誰啊!』

2011年8月4日 星期四

寬待惡行,就是鼓勵遺臭萬年

挪威雙重恐怖攻擊事件,凶手布雷維克在幾個小時之內殺害76位無辜者,但按照挪威法律,最高只能判21年徒刑。挪威檢察官表示,「有可能」以「違反人道」的罪名起訴布雷維克,則刑期可達30年。但即使布雷維克被判30年,多數挪威民眾乃認為太輕,更何況挪威監獄之「人性化」教化,讓許多人覺得他非但沒有得到報應,反而是在獄中享福。挪威殺人犯即使判最高刑期21年,服刑14年即可假釋,而且受刑人服滿7年刑期,就可不受監督下在監獄外度周末。所以布雷維克若定罪,也許七年後即可在周末離開監獄。布雷維克的律師里普斯達德也表示,布雷維克很可能「精神失常」,言下之意想用心神喪失來辯護其罪行,如此將更能減輕甚至免除其刑。如此寬鬆的刑罰引起各方憤怒,網路上出現數十個「判處布雷維克死刑」的網頁,要求將他處死或終身監禁。

挪威在1979年全面廢除死刑,最後一次處決人犯是在1948年以叛國罪槍決親納粹領袖歐斯林。之前台灣槍決五名死刑犯,挪威等歐盟諸國認為文明國家不該維持死刑,台灣既簽了主張廢死刑的國際人權公約,豈可仍執行死刑?故而大加撻伐。如今自家發生此神人共憤的惡行,如何處置此惡徒?請拭目以待。

布雷維克為何犯下如此神人共憤的惡行?只聽得一片「震驚」、「不解」之聲。在此僅分析其「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亦當遺臭萬年」的心態。

據報導:布雷維克一歲時父母離婚,高中就讀貴族學校,高中最後一年加入進步黨青年黨團,認同該黨反移民政綱和資本主義的論調,但在同學和前同黨同志眼中,他毫不起眼,很容易被忘記。有人以為他是刻意低調,以掩飾他規劃多年的「殉道行動」,但我的猜想更可能是因為此人才能平凡,並不出眾,但他又不甘於平凡,心中渴望被人注目,吶喊「我不是nobody之餘,仍無能耐流芳百世,那就設法遺臭萬年吧!

布雷維克行凶前在網路上發表一千五百頁的歐洲獨立宣言,陳述其右派極端思想,並誓言發動「歐洲文明戰爭」,還詳載作戰計畫,但內容鬆散缺乏組織,還大幅抄襲之前美國炭疽菌恐怖郵件元凶在報紙的投書。可見他並無才能發展完整的論述,只能拾人牙慧,也無領袖魅力號召他人。其實他若真的心懷改變世界的理想,應獻身共同理想的黨派組織,從實際面努力,就像賓拉登及其追隨者;但他現在的所作所為則像一隻發狂的孤狼,不可能成事,只能傷害無辜,滿足其虛幻自大妄想。

他有精神病嗎?是否心神喪失而無能力受審服刑?我的判斷是其偏執想法或許像是妄想,但其現實感完好,並不符合精神病,而更符合反社會人格的診斷,因此律師若想走精神失常的辯護策略,成功機會極渺茫。

布雷維克在宣言中明言他不打算在行凶後自殺,自稱會「在完成任務後,活著接受多元文化主義者的審判」。可見他早知在現行挪威法律下,不會有死刑的風險,仍可大出風頭;他所言:「不只我的朋友和家人憎恨我,叫我妖魔,全球的多元文化媒體也會想盡辦法對我進行人格謀殺和妖魔化。」還在YouTube上傳影片,貼出他身穿潛水裝、手持自動武器的照片。這些都充分反映了他為出風頭,不惜遺臭萬年的心態。但他看準了不會被處死刑才動手,連作烈士的勇氣都沒有,其實是個十足的懦夫。會如此其實挪威的司法現狀助長了布雷維克的僥倖之心,也要負責。若布雷維克是像林覺民這般為理想不惜拋頭顱撒熱血的烈士,則嚴刑峻法對其毫無嚇止效果;但在號稱人間樂土的挪威,客觀看並無社會革命的土壤,布雷維克此舉只能讓人想他根本是不負責的反社會者,像玩電動玩具的心態以殺人取樂。對於這種人,輕刑教化的人權思路就像羔羊試圖感化豺狼,這種天真想法只會引發更多這類惡行。

寬待惡人,即是對善人殘忍。對於藉助遺臭萬年來出風頭的惡徒,必須嚴懲讓他付出代價。這不只是為了報復,更是為了嚇阻類似惡行。

2011年8月2日 星期二

全面實施ICF是實踐理想或自我欺騙?

轉載2011 0802 蘋果日報讀者投書
說謊與暴衝 累死醫療(作者: 魏福全 醫師)
攸關台灣百萬身心障礙者切身權益的殘障鑑定制度即將面臨重大變革,立法院立法通過並將於明年全面實施的ICF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是一場學者說謊、政府暴衝、全民埋單的災難。---------

全文請參見:

2011年7月22日 星期五

不應將性侵犯疾病化,將其歸因於精神疾病,妄想用精神醫療來解決性侵問題

中國時報2011-06-30社論性侵犯強制就醫治療,法務部應照辦
內文:
最高法院針對性侵犯出獄後再犯的問題,日前做出重要裁判,撤銷性侵犯入監強制治療的命令,要求強制治療應於醫院實施;並認為應依犯罪類型和行為程度,設計適當的治療方法,以建立性侵犯的自我內控能力。
   
最高法院說明性侵犯的治療,應整合法律、精神醫學及犯罪心理學專業人員,包括精神醫師與心理師,組成醫療小組,配合應有的軟硬體治療設施為之,不能用兼差醫師充任。最高法院合議庭指出,強制治療的場所,以醫院最為適當,不能長期僅採行不夠專業也設備不足的監獄治療為權宜之計。

民國九十年修正刑法,配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規定,立法政策上已經確定,如強制性交罪犯的強制治療方式,以刑後治療較具成效,最佳的矯正時點係出獄前一年至二年期間,不應為無效之刑前強制治療。這是最高法院不願再為法務部違法將性侵犯送監獄強制治療背書的法律依據。

     法務部之回應,則是:最高法院的見解理想崇高,但執行上具有困難,問題不在法務部不願覓醫院治療,而是無醫療院所願意接辦,才會暫留在監所治療。

     我們(中國時報)主張性侵犯強制治療應以醫院而且是公立醫院為最適當的處所。因為性質上,強制治療是一種保安處分,屬於矯治性的措施,而與監獄之為施以刑罰的處所,格格不入----------


日前又發生日籍女大學生遭計程車司機性侵,法院一度裁定嫌犯交保,引起網友撻伐又見「恐龍」法官;白玫瑰運動則將於 七月卅一日 重返街頭,要求立法院儘速完成《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修正。引發2011-07-20 中國時報社論:

   性侵害嫌犯前科累累,關起來能夠解決問題嗎?問題是,如果前科累累就是會再犯罪的證據,不正足以證明過去的制裁方法一點用處也沒有,應該改弦易轍嗎?
     在這次的案例演習場中,我們看到了性侵害防治成為社會大患的真正原因,並不出在法院是否認定有罪,而在於法務部及檢方的心中,顯然對付性侵害犯罪的唯一途徑,就是把他們關起來。放出來之後,如果再出事,就再關一陣子。周而復始,我們才會有白玫瑰運動走上街頭。
解決問題的方法,難道是關一輩子嗎?還是說,關,不是辦法,強制治療處分,加上醫療專業的強制治療,才是解決之道。-------



「針對性侵犯罪犯。應依犯罪類型和行為程度,設計適當的治療方法,以建立性侵犯者的自我內控能力。」天哪!誰有這個本領作到這要求?這「適當的治療方法」是什麼?心理治療?荷爾蒙或藥物治療?電子監控?手術閹割?其效果有實證研究嗎?「立法政策上已經確定,如強制性交罪犯的強制治療方式,以刑後治療較具成效」是那一國那一位學者的研究,發表在什麼學術期刊?其成效已得到普遍共識了嗎?還是成效真的只是「立法政策上確定」的?

人們常常「錯把願望當真實」,即:我希望這是真的,我相信這是真的,所以它是真的。最高法院針對性侵累犯的治療所作指示,我覺得正犯了這個謬誤。在「性侵犯者是自我內控能力出了問題,可以治療」的前提下,最高法院指示「應整合法律、精神醫學及犯罪心理學專業人員,包括精神醫師與心理師,組成醫療小組在醫院而非監所進行強制治療。請問「自我內控能力出了問題」是精神疾病嗎?殺人、縱火、偷竊、詐欺、通姦外遇------你想的到的所有違法行為,那一個不是自我內控能力出了問題,都比照性侵累犯丟到精神醫療系統強制治療嗎?精神醫療有這個通天本領,能把每個違法者都改造成「自我內控能力良好」的善良國民嗎?

中國時報主張性侵犯強制治療應以公立醫院最為適當,這讓所有公立精神醫療機構都要駭然失色。法務部之前確曾徵詢各公立精神醫療機構接辦性侵犯強制治療業務,沒有任何一家敢承擔,何以如此?

性侵犯治療模式眾多,沒有任何一種敢說有療效。不論那種治療方式,接受治療者再犯率一直居高不下。請問,那位治療師敢為受治療者背書「已治癒,無再犯之虞」而放他離開強制治療場所?若治療完成者再性侵他人,可想而知,在理盲濫情的台灣,眾人指責的矛頭不是針對這不知悔改的性侵犯人,而是朝向簽發離院許可的治療師與其所屬醫療機構。公立機構膽小怕事,不敢承作性侵強制治療業務?我同意確是如此,但我能同理他們的苦衷。

應當如何處置性侵犯的累犯?在獄監禁到何時才能放,放出去再犯怎麼辦?

我主張一切回歸司法。性侵與其他犯行一樣,只要犯法被發現起訴判刑,就入監服刑,但由於再犯率高,且嚴重危害他人,其假釋要很慎重,累犯就應服滿刑期。但刑滿後,由於「虞犯不罰」,不應以任何形式監禁剝奪人身自由。司法界應作的是提高性侵案件的破案率,務必減少漏網之魚,讓犯案者必受制裁,並立法強制性侵累犯出獄後仍必須配戴電子定位器(電子腳鐐)並定期向監護人報到檢驗,如此作是為了確保若再犯案必會被逮,並累進其刑期,務必使其為犯行付出重大代價,以嚇阻其僥倖之心。在獄中及出獄後強制性侵犯者接受心理治療,這作法確有幫助,但不應過度奢求其效果,更不應將性侵犯疾病化,將其歸因於精神疾病,妄想用精神醫療來解決性侵問題。